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s
有功负载条件下操作次数 — Y 不同于20时
额定电缆充电开断电流 A 3~35高于10A时
63kV高于25A时
电动机制动情况下额定开断
电流(仅对电动机负荷开关) 不同于倍8
额定电流时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kA X —
额定六氟化硫气体压力 Mpa
负荷开关总重 kg
出厂编号 —
制造年月 —
注:X的标志是强制的;(X)的标志是非强制的;Y的标志受表5末栏支配。
5.3.10 各相的同期性要求 由动力或贮能操动机构同时操动的三相负荷开关的相间分闸不同期性应不大于5ms,合闸不同期性应不大于10ms。
5.3.11 排逸孔
负荷开关排逸孔的设置,应使排出物不致引起电击穿,排出方向应不危及人身和电气设备的安全。
5.3.12 对人力贮能机构操作件尺寸要求
按GB 1985第5.18条规定。
5.3.13 对动力操动机构在要求
按GB 1985第5.19条规定。
5.3.14 操动机构用操动工具的运动方向
按GB 11022第6.11条规定。
5.3.15 对隔离负荷开关的要求
应满足GB 11022第5.4条规定。
5.3.16 互换性
同一型号的负荷开关及其操动机构的安装尺寸应统一,各相同部件、易损件和备品备件应具有互换性。
5.3.17 负荷开关的密封
液、气介质负荷开关的密封性能应在产品技术条件中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