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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发布者:st3004  发布时间:2017-12-05 09:27:00  访问次数:98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是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批准颁布,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作为校准时依据的技术文件。根据被校对象的特点、用途和校准的目的所制定的校准规范应做到规范编写的一般原则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是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批准颁布,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作为校准时依据的技术文件。根据被校对象的特点、用途和校准的目的所制定的校准规范应做到: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适用范围应按校准实际需要规定,力求完整;
        —充分考虑采用先进技术和为采用最新技术留有空间。
    规范表述的基本要求
        —文字表述应做到结构严谨、层次分明、用词确切、叙述清楚,不致产生不同的理解;
        —所用的术语、符号、代号要统一,并始终表达同一概念:
        —按国家规定表述计量单位名称与符号、物理量的名称与符号、计量名词、术语以及
    缩略语、技术制图、图形符号、尺寸和公差的标准等;
        —公式、图样、表格、数据应准确无误地按要求表述;
        —相关规范有关内容的表述均应协调一致,不能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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