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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质量奖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安庆市质量奖申报表》;
2.组织概述:根据《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的要求认真撰写。 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评报告:对照《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 字数不超过5万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申报条件
(一)申报安庆市质量奖的组织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招商引资企业在安庆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也可申报安庆市质量奖;
2.具有先进的质量理念和明确的质量发展目标,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导入绩效评价准则,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连续3年位居全市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品牌优势突出,市场美誉度高,社会认可度高,品牌形象好,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获得县(市)区质量奖企业可优先申报;
5.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群众(顾客)满意度高;
6.注重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公开发布《2018年度企业质量信用报告》,主动签署《企业质量诚信承诺书》。
(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申报市质量奖。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市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2.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3.近3年内有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4.近3年内国家、省、市级抽查或检查中,产品、工程或服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近3年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或法定代表人有犯罪记录。
申报前可以咨询卧涛科技,提前沟通,确认是否符合条件,以免浪费时间精力;申报过程中保持联络,有问题及时改进,以免错过申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