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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临近2021安徽省阜阳市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
    发布者:wotaokeji  发布时间:2021-06-08 10:47:18  访问次数:132

    临近年中,也进入项目申报的高峰期,目前关于阜阳市如何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2021年申报时间临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申报?如果您的企业条件尚未满足现在即需要提前培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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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示范家庭农场和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
    (一)省示范农场。符合《安徽省人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皖政办〔2013〕35号)附件《安徽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八项标准等申报条件(见附件1)。从市级示范农场中择优推荐。
    (二)省示范社。符合《安徽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方案的通知》(皖农合组〔2013〕4号)规定的八项标准等申报条件(见附件2)。从市级示范社中择优推荐。
    (三)增设申报条件。
    1.对没有小农户成员实际参与的合作社,不予推荐。贫困地区的合作社成员中达不到5户贫困户社员的,不予推荐。
    2.农产品生产类型的家庭农场、合作社没有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不予推荐。
    3.家庭农场没有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合作社没有录入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的,不予推荐。
    4.没有报送2019年年报公示信息的家庭农场、合作社,不予推荐。
    5.不能及时向登记机关和所在地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报送会计报表,没有依法为每个成员建立成员账户的合作社,不予推荐。
    6.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理事长法人和主体有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有过违反廉洁纪律、行贿受贿受到处罚的,不予推荐。
    申报、核查及评定程序
    (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上述条件和分配名额负责组织申报工作。对于涉及其他系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要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将拟推荐的省示范农场、省示范社名单在公开运行的网络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情况纳入申报文本。公示无异议后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文件行文上报市局。
    (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对县市区推荐的省示范社、省示范农场进行复核,并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经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同意后,行文上报省厅。
    (三)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有关和各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进行交叉实地抽查。在此基础上,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组织评审,提出建议名单,经厅长办公会研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批准发布。
    以上是关于阜阳市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指南,但愿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遇到复杂的相关问题,卧涛科技提供知产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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