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条件:
额定电压Uo/U为0.6/1KV,CE**电缆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85℃,CV**电缆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60℃。产品具有符合DA及SA的燃烧特性。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河海船舶及海上石油平台等水上建筑物传输电能的铜芯乙丙橡皮绝缘船用电力电缆(cefr电缆)。
产品符合GB9331.1的相应要求。
船用电缆CEFR/DA 电缆CEFR/DA CEFR/DA船用电缆
我厂的船用电缆CEFR/DA有软包装及电缆轴,CEFR/DA船用电缆保质保量。
公司名称:天津市电缆总厂橡塑电缆厂
销售热线:0316-5961799
传真号: 0316-5961799
0316-5962683
销售部经理:13172177899 李经理
13831659446 张经理
本公司说明如下:
1、首先签订生产合同,严格按合同办事。
2、我厂严把质量关,不允许不合格的产品出厂。在使用中确有不合格的电缆立即包退包换。
3、我厂抱着顾客就是的宗旨,全心全意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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