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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日期:2012年11月20日
产地: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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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华机电成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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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说明  
品牌:冷压端子产地:本地
价格:0人民币/PCS规格:完善

简要说明:冷压端子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并按照规定同样办理。若另一回电力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则工作负责人应向该单位要求停电和接地,并在确实看到该线路已经接地后,才可开始工作。

详细介绍:

冷压端子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3 工作监护制度   3.3.1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应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       分组工作时,每个小组应指定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在线路停电时进行冷压端子工作,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班组成员确无触电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3.3.2 工冷压端子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冷压端子应增设专人监护。专责监护人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3.3.3 如工作负责人必须离开工作现场时,应临时指定负责人,并设法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   3.4 工作间断制度   3.4.1 在工作中遇雷、雨、大风或其他任何情况威胁到工作人员的安全时,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可根据情况,临时停止工作。   3.4.2 白天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仍保留不动。如果工作班须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派人看守,不让人、畜接近挖好的基坑或接近未竖立稳固的杆塔以及负载的起重和牵引机械装置等。恢复工作前,应检查接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   3.4.3 填用数日内工作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每日收工时如果要将工作地点所装的接地线拆除,次日重新验电装接地线恢复工作,均须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如果经调度允许的连续停电、夜间不送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但次日恢复工作前应派人检查。   3.5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3.5.1 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包括小组负责人)必须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以及在杆塔上、导线冷压端子上及瓷瓶上有无遗留的工具、材料等,通知并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撤下后,再命令拆除接地线。接地线拆除后,应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登杆进行任何工作。   3.5.2 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报告工作许可人,报告方法如下:      a.从工作地点回来后,亲自报告;      b.用电话报告并经复诵无误。电话报告又可分为直接电话报告或经由中间变电所转达两种。经中间变电所转达报告,应按照第3.2.4条规定的手续办理。   3.5.3 工作终结的报告应简明扼要,包括下列内容:       工作负责人姓名,某线路上某处(说明起止杆塔号,分支线名称等)工作已经完工,设备改动情况,工作地点所挂的接地线已全部拆除,线路上已无本班组工作人员,可以送电。   3.5.4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完工报告后,并确知工作已经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由线路上撤离,接地线已经拆除,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厂、变电所线路侧的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 停电   4.1.1 进行线路作业前,应作好下列停电措施:      a.断开发电厂、变电所(包括用户)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b.断开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线路各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c.断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线路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d.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4.1.2 应检查断开后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是否在断开位置;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机构应加锁;跌落式熔断器(保险)的熔断管应摘下;并应在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4.2 验电   4.2.1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验电要用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330kV及以上的线路,在没有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的情况下,可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的绝缘绳验电。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导线,听其有无放电声。确定线路是否确无电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 护。   4.2.2 线路的验电应逐相进行。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4.3 挂接地线   4.3.1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若有感应电压反映在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同时,要注意在拆除接地线时,防止感应电触电。   4.3.2 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4.3.3 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的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m。   4.3.4 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 。如利用铁塔接地时,允许每相个别接地,但铁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       严禁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两线一地制系统的线路经验电后,装接地线的规定,由各供电局自行规定。   5 一般安全措施   5.1 挖坑   5.1.1 挖坑前,必须与有关地下管道、电缆的主管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地下设施的确实位置,做好防护措施。组织外来人员施工时,应交待清楚,并加强监护。   5.1.2 在超过1.5m深的坑内工作时,抛土要特别注意防止土石回落坑内。   5.1.3 在松软土地挖坑,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   5.1.4 在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围栏,夜间挂红灯。   5.1.5  塔脚检查,在不影响铁塔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对角线的两个基脚同时挖坑。   5.1.6 进行石坑、冻土坑打眼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子。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侧面,严禁站在对面,并不得带手套,扶钎人应带安全帽。钎头有开花现象时,应更换修理。   5.1.7 变压器台架的木杆打帮桩时,相邻两杆不得同时挖坑。承力杆打帮桩挖坑时,应采取防止倒杆的措施。使用铁杆时,注意上方导线。   5.冷压端子2 立杆和撤杆   5.2.1 立、撤杆冷压端子塔等重大施工项目(具体项目由供电局决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立、撤杆要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讲明施工方法及信号,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5.2.2 立、撤杆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过载使用。   5.2.3 立杆过程中,杆坑内严禁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在远离杆下1.2倍杆高的距离以外。   5.2.4 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如采用叉杆和拉绳控制等。   5.2.5 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轻的单杆,不得用铁锹、桩柱等代用。立杆前,应开好“马道”。工作人员要均匀地分配在电杆的两侧。   5.2.6 利用旧杆立、撤杆,应先检查杆根,必要时应加设临时拉绳。   5.2.7 使用吊车立、撤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杆的适当位置以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5.2.8 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5.冷压端子2.9 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冷压端子得左右倾斜。固定临时拉线时,不得固定在有可能移动的物体上,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   5.2.10 杆塔起立离地后,应对各吃力点处做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   5.2.11 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5.2.12 整体组立杆塔,还应制定具体施工安全措施。   5.3 杆、塔上工作   5.3.1 上木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新立电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以前,严禁攀登。遇有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应先培土加固或支好杆架、或打临时拉绳后,再行上杆。       凡松动导、地线和拉线的电杆,应先检查杆根,并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行上杆。   5.3.2 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如脚扣、升降板 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整牢靠。   5.3.3 攀登杆塔脚钉时,应检查脚钉是否牢固。   5.3.4 在杆、塔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伤害。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在杆塔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不准调整或拆除拉线。   5.3.5 检修杆塔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要拆除时,应事先作好补强措施。调整倾斜杆塔时,应先打好拉线。   5.3.6 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5.3.7 上横担时,应检查横担腐朽锈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   5.3.8 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不得乱扔。杆下应防止行人逗留。   5.4 放线、撤线和紧线   5.4.1 放、换导线等重大施工项目(具体项目由供电局决定)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检查紧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   5.4.2 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可靠的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5.4.3 紧线前,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紧线时,应检查接线管或接线头以及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有无卡住现象。工作人员不得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5.4.4 紧线、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及杆根。如不能适用时,应加设临时拉绳加固。   5.4.5 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   5.5 爆破   5.5.1 炸药和雷管应分别运输、携带和存放,严禁和易燃物放在一起,并应有专人保管。运输中雷管应有防震措施。携带雷管时,必须将引线短路。电雷管与电池不得由同一人携带。雷雨天不应携带电雷管,并应停止爆破作业。在强电场附近不得使用电雷管。       如在车辆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同车携带少量炸药(不超过10kg)和雷管(不超过20个)。携带雷管人员应坐在驾驶室内,车上炸药应有专人管理。 5.5.2 爆破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爆破工作应有专人指挥。   5.5.3 运送和装填炸药时,不得使炸药受到强烈冲击挤压,严禁使用金属物体往炮眼内推送炸药,应使用木棒轻轻捣实。   5.5.4 电雷管的接线和点火起爆必须由同一人进行。火雷管的导火索长度应能保证点火人离开危险区范围。点火者于点燃导火索后应立即离开危险区。   5.5.5 爆破基坑应根据土壤性质、药量、爆破方法等规定危险区。一般钻孔闷炮危险区半径应为50m;土坑开花炮危险区半径应为100m;石坑危险区半径应为200m;裸露药包爆破的危险区半径不小于300m。       如用深孔爆破加大药力时,应按具体情况扩大危险范围。   5.5.6 爆破现场的工作人员都应戴安全帽。准备起爆时,除点导火索的人以外,都必须离开危险区进行隐蔽。       起爆前要再次检查危险区内是否有人停留,并设人警戒。放炮过程中严禁任何人进入危险区内。   5.5.7 如需在坑内点火放炮时,应事先考虑好点火人能迅速、安全地离开坑内的措施。   5.5.8 雷管和导火索连接时,应使用专用钳子夹雷管口,严禁碰雷汞部分,严禁用牙咬雷管。   5.5.9 如遇有哑炮时,应等20min后再去处理。不得从炮眼中抽取雷管和炸药。重新打眼时,深眼要离原眼0.6m;浅眼要离原眼0.3~0.4m,并与原眼方向平行。   5.5.10 爆破时应考虑对周围建筑物、电力线、通信线等设施的影响,如有砸碰可能时,应采取特殊措施。   5.6 起重运输一般规定   5.6.1 起重工作必须由有经验的人领导,并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明确分工,做好安全措施。       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对起重工作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   5.6.2 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手摇绞车等,必须安置平稳牢固,并应设有制动和逆制装置。   5.6.3 当重物吊离地面后,工作负责人应再检查各受力部位,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正式起吊。   5.6.4 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   5.6.5 起吊物体必须绑牢,物体若有棱角或特别光滑的部分时,在棱角和滑面与绳子接触处应加以包垫。   5.6.6 使用开门滑车时,应将开门勾环扣紧,防止绳冷压端子索自动跑出。   5.6.7 起重时,在起重机械的滚筒上至少应绕有五圈钢丝绳,拖尾钢丝绳应随时拉紧,并应由有经验的人负责。   5.6.8 起重机具均应有铭牌标明允许工作荷重,不得超铭牌使用。无铭牌或自造的起重机具,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5.6.9 起重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用于固定起重设备为3.5;      b.用于人力起重为4.5;      c.用于机动起重为5~6;      d.用于绑扎起重物为10;      e.用于供人升降用为14。   5.6.10 起重机具应妥善保管,列册登记,定期检查试验,具体规定见附录E。   5.6.11 钢丝绳应定期浸油,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      a.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中有表1内的断丝根数者;      b.钢丝绳断股者;      c.钢丝绳的钢丝磨损或腐蚀达到原来钢丝直径的40%及以上,或钢丝绳受过严重退火或局部电弧烧伤者;   表1 钢丝绳断丝根数      d.钢丝绳压扁变形及表面起毛刺严重者;      e.钢丝绳断丝数量不多,但断丝增加很快者。   5.6.12 使用车辆、船舶运输,不得超载。运电杆、变压器和线盘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移动伤人。   5.6.13 装卸电杆应防止散堆伤人。当分散卸车时,每卸完一处,必须将车上其余的电杆绑扎牢固后,方可继续运送。   5.6.14 多人抬杆,必须同肩,步调一致,起放电杆时应互相呼应。   5.6.15 凡用绳子牵引杆子上山,必须将杆子绑牢,钢丝绳不得触磨地面,爬山路线两侧5m以内,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6 配电变压器台上的工作   6.1 配电变压器台(架、室)停电检修时,应使用第一种工作票;同一天内几处配电变压器台(架、室)进行同一类型工作,可使用一张工作票。高压线路不停电时,工作冷压端子负责人应向全体人员说明线路上有电,并加强监护。   6.2 在配电变压器台(架、室)上进行工作,不论线路已否停电,必须先拉开低压刀闸[不包括低压熔断器(保险)],后拉开高压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在停电的高压引线上接地。上述操作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进行时,可不用操作票。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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