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KVV矿用控制电缆-MKVV控制电缆价格
天津市电缆总厂橡塑电缆厂-营销部:0316-5961838 0316-5961838 1563167800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1025100000860 税务登记证税字号:13102510951028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10951028-2
CCC认证编号:2003010105099692
GB 8815-88 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
本标准参照采用IEC 227一1—1979《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电缆》和IEC 502—1983《额定电压1~30KV挤出固体绝缘电力电缆》。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增塑剂、稳定剂等助剂,经混合、塑化、成粒而制得的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以下简称聚氯乙烯电缆料)。
2 引用标准
GB 1040 塑料拉伸试验方法
GB 1408 固体电工绝缘材料工频击穿电压、击穿强度和耐压试验方法
GB 1409 固体电工绝缘材料在工频、音频、高频下相对介电系数和介质损耗角正切试验方法
GB 1410 固体电工绝缘材料绝缘电阻、体积电阻系数和表面电阻系数试验方法
GB 5470 塑料冲击脆化温度试验方法
MY矿用电缆绝缘工序
技术要求:1、导体结构采用现行通用导体结构,确保20℃导体直流电阻合格方可使用; 2、动力线芯与地线芯皆挤包橡皮绝缘层,线芯挤出要求外观光滑、圆整、紧密,不得有硫化胶、焦粒、竹节、炸口(破口)等不良现象; 3、绝缘挤出时平均厚度应符合标称厚度,最薄点厚度须满足工艺要求,线芯外径应控制在工艺范围内; 4、挤出温度控制可根据设备的实际状态控制及调整,但应以工艺温度作为参考; 5、配模(模芯、模套)可依据工艺做为参考,实际模具应以导体实测外径及绝缘控制外径灵活选配; 6、火花检测电压应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设置。
额定电压1.9/3.3kV及以下采煤机软电缆
技术要求
1、 导体
1.1导体单线应镀锡。其它应符合前面“电缆结构的一般要求”第1条规定,导体表面可以包隔离层。
注:硫化后隔离层会变色或脆裂不作考核。
2、 绝缘
2.1额定电压为0.66/1.14kV及以下电缆的动力线芯的绝缘应是符合GB7594.2中XJ-00A型规定,额定电压为1.9/3.3kV电缆动力线芯绝缘应符合GB 7594.8中XJ-30A型规定。
2.2 MC-0.38/0.66型电缆的地线芯如果有绝缘层,绝缘应符合GB7594.2中XJ-00A型规定。
2.3该型号结构电缆的控制线芯绝缘应采用GJB733.1附录E规定的聚全氟乙烯或具类似性能的材料,成品电缆绝缘抗张强度应不低于13.8Mpa,绝缘伸长率不小于100%。
2.4绝缘厚度应符合工艺要求。
2.5绝缘屏蔽采用前面表4中A类或B类结构。
2.6电缆20℃时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3、 缆芯
3.1控制线芯位置应符合前面“电缆结构的一般要求”中4.2中b)或d)的规定,控制线芯数应不少于3根,线芯标称截面积推荐采用2.5 mm2或4 mm2的规格,具体按工艺要求选配。
3.2地线芯的位置应符合前面“电缆结构的一般要求”中4.4中c)或e)的规定。
3.3缆芯的绞合节径比应不大于10。
4、护套
4.1电缆如有内护套,其性能应符合GB7594.6中XH-02A型规定。
4.2外护套橡皮采用氯丁橡胶或相当材料为基料的护套胶料,其性能应符合GB7594.7中
XH-03A型规定。
4.3护套厚度应符合工艺要求的规定。
5、加强层
电缆可在内外护套之间设置纤维编织加强层,编织密度不应低于70%。
6、成品外径
电缆平均外径值应在对应的工艺控制外径范围内。
7、工作条件
7.1额定电压U0/U分别为0.38/0.66kV、0.66/1.14kV和1.9/3.3kV。
7.2额定电压0.66/1.14kV及以下电缆导体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65℃, 额定电压1.9/3.3kV电缆导体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90℃。
7.3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为电缆直径的6倍。
8、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参照相关的标准及试验方法进行检测:
《导体直流电阻》按GB/T 3048.4
《绝缘电阻》按GB/T 3048.5或GB/T 3048.6
《工频电压试验》按GB/T 3048.8
《结构及表面标志》按MT 818.1
《绝缘机械性能》按GB/T 2951-1997
《护套机械性能》按GB/T 2951-1997
《成品电缆机械性能》按MT 818.1
《阻燃性能》按MT 386-1995等。
电线电缆在中国的历史
改革开放以前的我国电线电缆业
1897年(清光绪22年)3月,中国第一根地下电力电缆在上海投进使用,当年使用的那条2700米长橡皮尽缘铅包护套的照明电缆是进口产品。直到四十二年后(1939年)在昆明(电缆厂)才生产出首根国产电缆。1949年以前,电线电缆行业只有职工2000余人,生产设备约500台,年最高用铜量仅6500吨。其中昆明、上海、天津、沈阳四个电线厂共用铜5700吨,产量占全国的87.7%,电线电缆行业发展缓慢。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电线电缆行业才得到飞速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电线电缆行业发展迅速,1952年导体量达1.53万吨,为建国前的2.63倍。
“一五”计划时期电线电缆行业开始有计划地健康发展。1953年机械部直属电线电缆厂有昆明、沈阳、天津、上海、湘潭和哈尔滨等6家。其中沈阳电线厂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由苏联援助扩建,1956年建成投产改名沈阳电缆厂。上海电线厂扩建了***线车间、尽缘线车间并筹建电缆车间,于1957年改名上海电缆厂。天津电线厂进口了匈牙利的拉线机和漆包机,建成新的漆包线车间,1963年划回电子产业部改名609工厂。
与此同时,国家对迅速发展中的私营电线厂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针对当时产品重复、工艺落后、质量低劣的现象采取整顿措施。上海市将当时的105家私营厂合并为18个中心厂,天津市将65个私营厂合并为10个电缆厂,北京市将17个厂合并为北京电线厂,广州将18个厂合并为广州电线厂,武汉将3个厂合并为武汉电线厂,福州将10个厂合并成福州橡胶电线厂。通过合营改组,进步了技术和治理水平,促进了生产发展。
为解决电线电缆行业专用设备题目,将私营上海新业铁工厂改组为公私合营上海新业电工机械厂,以生产线缆设备为主,1952年—1957年共生产电线电缆专用设备221台。
为了开展科研、工艺设计、工艺装备设计三结合的科研设计工作,1957年10月在上海组建了上海电缆研究设计试冬从事电线电缆产品的研究设计、新材料新工艺研究、电缆厂工艺设计、电缆专用设备设计及成套设备选型定型工作,并作为部局技术后方和电线电缆产业的情报中心。
为进步企业治理水平,在学习苏联企业治理的基础上由沈阳电缆厂编制出连续作业型企业的《生产组织设计》。随后,上海电缆厂制订了生产作业计划、材料本钱定额核算、新产品试制、生产技术预备等的工作程序和办法。其他主要厂也开展了计划、生产、技术、治理和经济核算工作,使企业治理水平有所进步。
1958年,各地电线电缆厂竞相发展,新建较大规模的郑州、西安、兰溪、白银、贵阳等五家电缆厂同时,大规模扩建湘潭、昆明、上海三个厂。郑州电缆厂1959年动工完成***线车间土建工程后,到1963年修改设计规模后继续兴建。西安电缆厂由哈尔滨电线厂调人参加建设,1959年完成通讯电缆、电磁线车间土建工程并生产一些产品后,即于1962年停产缓建,后又兴建铜网车间并投产。1965年从沈阳电缆厂迁来通讯电缆车间,并于当年投产,明确通讯电缆为产品发展方向。
上海电缆厂在1958—1962年建成新压延车间、电缆车间、通讯电缆车间并扩建***线车间,生产能力大为扩充。湘潭电缆厂1959年在新址扩建,电磁线和***线车间,1964年又发展了***线、电磁线、塑料、橡套、矿用、船用电缆的生产。昆明电缆厂1958年扩建了***线、电磁线车间、电缆车间,动工后1961年停建。沈阳电缆厂1960年建成话缆车间,哈尔滨电线厂扩建了压延、***铝线车间。609厂在此期间也进行扩建。
这一时期,在合营改组基础上成立的一批中小型电线厂,如无锡、武汉、天津、北京、青岛等地的电线厂,有的进行扩建,有的迁址建厂。此外,重庆、衡阳、佛山、南宁、开封、苏州、杭州、西安、芜湖、北京、邢台、榆次、辽源、哈尔滨等地又兴办了不少电线厂、电磁线厂、线材厂。邮电、铁道部分也建立了一些电线电缆厂。
这期间还发展了一些电缆附件厂,如武汉电缆附件厂、长沙电缆附件厂、无锡塑料制品厂、上海武宁五金厂等。
1958年上海电缆研究设计室改名为上海电缆研究所。1959~1960年间建成各种试验室及机修车间,并完成高压楼土建工程。1961年将军用高频、海底通讯电缆划回国防部第十研究院,后发展成为1423研究所。
电线电缆厂从1958年的136个并为1965年的44个,形势开始好转。
1967—1968年湖北红旗电缆厂由上海电缆厂包建,建成后主要产品为超高压电缆、海底通讯电缆、船用电缆、交联聚乙烯电缆。还有上海大来电业厂迁兰州与白银电缆厂合并建成的长通电线厂,上海塑胶线、铝线等厂联合内迁建成的贵阳电线厂,青岛电线厂部分内迁建成新泰电线厂,福州电线厂部分内迁建成南平电线厂,哈尔滨电线厂部分内迁建成牡丹江电线厂,杭州电缆厂、温州电线厂部分内迁建成山河电工器材厂,无锡电缆厂部分内迁建成广德电线厂、广州电线厂部分内迁建成花县电线厂,沈阳电缆厂部分内迁抚顺清源建成8290电线厂。
1966年—1976年又新建了一批厂,如长春、吉林、集安、青岗、肇东、阜新、延庆、离石、平远、西宁等厂。邮电部系统建立了侯马电缆厂、铁道部系统建立了焦作铁路电务器材厂、天水铁路电缆信号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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