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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士蓄电池DJW1233放大图片

产品价格:1   元(人民币)
上架日期:2014年10月15日
产地: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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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说明  
品牌:理士产地:江苏
价格:1人民币/只规格:33

简要说明:理士牌的理士蓄电池DJW1233产品:估价:1,规格:33,产品系列编号:齐全

详细介绍:

  

理士蓄电池DJW1233

理士铅酸蓄电池主要成分:

构成铅蓄电池之主要成份如下: 阳极板(过氧化铅.PbO2)- 活性物质阴极板(海绵状铅.Pb) - 活性物质电解液(稀硫酸) - 硫酸(H2SO4) 水(H2O) 电池外壳 隔离板 其它(液口栓.盖子等)

松下蓄电池原理
蓄电池的原理是通过将化学能和直流电能相互转化,在放电后经充电后能复原,从而达到重复使用效果。

松下蓄电池温度与容量

当蓄电池温度降低,则其容量亦会因以下理由而显著减少。

(A)电解液不易扩散,两极活性物质的化学反应速率变慢。
(B)电解液之阻抗增加,电瓶电压下降,蓄电池的5HR容量会随蓄电池温度下降而减少。
因此:
(1)冬季比夏季的使用时间短。
(2)特别是使用于冷冻库的蓄电池由于放电量大,而使一天的实际使用时间显著减短。
若欲延长使用时间,则在冬季或是进入冷冻库前,应先提高其温度。
4.放电量与寿命
每日反复充放电以供使用时,则电池寿命将会因放电量的深浅,而受到影响。

理士蓄电池放电量与比重

蓄电池之电解液比重几乎与放电量成比例。因此,根据蓄电池完全放电时的比重及10%放电时的比重,即可推算出蓄电池的放电量。
测定铅蓄电池之电解液比重为得知放电量的最佳方式。因此,定期性的测定使用后的比重,以避免过度放电,测比重的同时,亦侧电解液的温度,以20度C所换算出的比重,切勿使其降到80%放电量的数值以下。

6.放电状态与内部阻抗

内部阻抗会因放电量增加而加大,尤其放电终点时,阻抗最大,主因为放电的进行使得极板内产生电流的不良导体—硫酸铅及电解液比重的下降,都导致内部阻抗增强,故放电后,务必马上充电,若任其持续放电状态,则硫酸铅形成安定的白色结晶后(此即文献上所说的硫化现象),即使充电,极板的活性物资亦无法恢复原状,而将缩短电瓶的使用年限。
★白色硫酸铅化
蓄电池放电,则阴、阳极板同时产生硫酸铅(PbS04),若任其持续放电,不予充电,则最后会形成安定的白色硫酸铅结晶(即使再充电,亦难再恢复原来的活性物质)此状态称为白色硫化现象。

7.放电中的温度

当电池过度放电,内部阻抗即显著增加,因此蓄电池温度也会上升。放电时的温度高,会提高充电完成时温度,因此,将放电终了时的温度控制在40℃以下为最理想。
 在当前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大量增加,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快速提高,人们对建筑功能要求越来越高,建筑智能化使电气设备本身技术含量和种类的上升,均导致电气设备在建筑投资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合理设计电气的各个系统和运用先进的电气设备对满足建筑功能要求和节约基建投资是极为重要的。在实际的设计中,建筑物的情况千变万化,功能多种多样,特别是当建筑物的面积较大用途复杂时,电气系统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电气设备成本的高低。

在配电系统中根据建筑物的不同形式应当采用不同的配电系统。国标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中第6.0.5条中规定“在高层建筑物内,当向楼层各配电点供电时,宜采用分区树干式配电;但部分较大容量的集中负荷或重要负荷,应从低压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第8.2.3高层建筑低压配电中第二条规定“对于容量较大的集中负荷或重要负荷宜从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两者相比国标比行业标准严格,应按国标进行设计。

通常我们在实际的工程设计中很难有效分清较大容量的概念,5.5KW、7.5KW对于500KVA的变压器可以说是较大容量,但对于1600KVA容量以上的变压器就是一个较小容量,而这个容量等级的区分直接影响配电成本的高低。前一段时间笔者在设计“山东出版总社编辑业务楼”时,空调专业提给电气专业的设计资料中,地下车库排烟风机的容量大部分为4KW、5.5KW?且排烟风机机房位置较分散,而设计中采用的是2台1600KVA的变压器,若全部采用由低压变配电室放射式供电,末端互投,这样的结果会造成低压出线回路大增,从而导致低压柜数量的增加,更有可能会使变配电室的面积加大,同时,因为变压器容量较大,为满足短路容量的要求,必然要选择高短路容量开关,相应的馈出电缆亦增加,这些都大大提高了设备成本和建筑成本,当然它的优点是简单可靠,完全满足规范。能不能采用其它的配电系统既可以降低成本,又能满足规范的要求呢?我们分三种配电方式来分析如下:

A.将相近的三到四个排烟风机房中的动力控制箱链式配电,由变配电室出两个馈电回路,这种方式的结果是减少了低压出线回路,降低成本,但配电系统断点的增加使整个系统可靠性下降,同时国标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中第6.0.4条中规定“当部分用电设备距供电点较远,而彼此相距很近。容量很小的次要用电设备,可采用链式配电。但每一回路环链设备不宜超过5台,其总容量不宜超过10KW。”,而实际情况中排烟风机并非次要用电设备,并且三到四个排烟风机机房中动力控制箱的设备容量之和大于10KW,因此不能采用此种设计方式。而在工程设计中,这种情况经常发生,特别是在事故照明配电、正压风机配电及污水泵配电中,因此方式不符合国家标准,故不能采用。
B.将相近的三到四个排烟风机房中的动力控制箱T接式配电,由变配电室引出两个馈电回路至排烟风机房,分别通过T接箱引至动力控制箱,并在动力箱互投后给排烟风机配电,这种方式的结果是减少了低压出线回路,降低成本,并且配电系统的断点要比链式配电少,因此系统可靠性提高;同时国标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中第4.2.4条中规定“在线芯截面减小处、分支处或导体类型、敷设方式或环境条件改变后载流量减小处的线路,当越级切断电路不引起故障线路以外的一、二级负荷的供电中断,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装设短路保护……”,根据此规定这种配电方式是不是就不能采用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假定当一个支路发生短路故障时,由于没有分支断路器保护,造成低压配电柜馈电开关跳闸,但是这并不会造成故障线路以外的其它排烟风机的中断供电,这是因为有另一路低压电源备用,而且在国标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中第3.03条中规定“供配电系统的设计,除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外,不应按一个电源系统检修或故障的同时另一个电源又发生故障进行设计。”,因此这种配电方式是符合规范规定的。


C.由变配电室不同变压器的两段母线上分别引出一路较大的出线回路,引至在所有排烟风机机房中位置较居中的风机房中,并在此机房中设置两台动力配电柜,由此两台动力配电柜给各排烟风机动力控制箱放射式配电,并在动力控制箱内互投后,给排烟风机供电。此种配电方式可以减少低压配电柜的出线回路数,降低低压断路器和馈出电缆的数量,从而降低了成本。而缺点是增加了一级配电级数,较由变配电室直接放射式配电的供电可靠性低,那么此供电方式是否可行呢?在实际情况中电缆本身的故障率极低,而低压配电柜中的馈电开关与排烟机房动力配电柜进线开关为同一等级开关,同时故障率亦极低,可以满足排烟风机的供电要求,并且此种配电方式是合规范规定的。配电方式见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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