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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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奥特多 | 产地:1 | 价格:1人民币/只 | 规格:1 | 简要说明: 奥特多牌的奥特多蓄电池厂家产品:估价:1,规格:1,产品系列编号:1 | | | | 详细介绍:
奥特多蓄电池厂家
奥特多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1、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无电池膨胀及破裂。
2、放电性能好:放电电压平稳,放电平台平缓。
3、耐震动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 频率震动1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 正常。
4、耐冲击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从20CM高处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 上3次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5、耐过放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进行定电阻放电3星期 (电阻只相当于该电池1CA放电要求的电阻),恢复容 量在75%以上.
6、耐充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0.1CA充电48小时,无漏 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容量维持率在上 95%以.
7、耐大电流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2CA放电5分钟或10CA放电5秒钟。无导电部分熔断,无外观变形。
(1) 使用寿命长:高强度紧装配工艺,提高电池装配紧度,防止活物质脱落,提高电池使用寿命。
(2) 自放电低:高纯度原料和特殊制造工艺,自放电很小,室温储存半年以上也可无需补电。
(3) 维护简单:特殊氧气吸收循环设计,克服了电池在充电过程中电解失水的现象,在使用过程中
电解液水份含量几乎没有变化,因此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完全无需补水,维护简单。
(4) 安全性高;电池内部装有特制安全阀,能有效隔离外部火花,不会引起电池内部发生爆炸。
(5) 洁净环保:电池使用时不会产生酸雾,对周围环境和配套设施无腐蚀,可直接将电池安装在办公室
蓄电池特点:
1、电池安全性能好:正常运用下无电解液漏出,无电池胀大及决裂。 电池放电性能好:放电电压平稳,放电渠道陡峭。
2、电池耐轰动性好:彻底充电状况的电池彻底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频率轰动1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胀大及决裂,开路电压正常。
3、耐冲击性好:彻底充电状况的电池从20CM高处天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无漏液,无电池胀大及决裂,开路电压正常。
4、耐过放电性好:25摄氏度,彻底充电状况的电池进行定电阻放电3星期(电阻只相当于该电池1CA放电需求的电阻),康复容 量在75%以上.
5、耐充电性好:25摄氏度,彻底充电状况的电池0.1CA充电48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胀大及决裂,开路电压正常,容量保持率在上 95%以.
6、耐大电流性好:彻底充电状况的电池2CA放电5分钟或10CA放电5秒钟。无导电有些熔断,无外观变形。
7、高压缩玻璃棉吸液式(AGM)技能。
8、内藏防爆设备,选用超声波焊接技能加强蓄电池的密闭性。
9、高档铅-锡-钙-银正极合金,有极强壮电流放电后回充性及抗腐蚀才能
主要用途:
◎电力系统◎防盗系统◎医疗设备◎船舶系统
◎电话和电讯设备◎各种试验机械◎无线电收发机
◎银行系统不间断电源◎铁路机车、铁路通讯
◎应急照明系统、小型灯具◎大型UPS和计算机备用电源
◎消防系统和安全防卫系统不间断电源◎电子仪器及其他备用电源
奥特多蓄电池
所属类别: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系列
外型尺寸:L:333、W:172、H:218、TH:221
重量:约31.3 Kg。
基本参数
适用机型 大密系列 电压 12伏
容量 100安时 长度 335
宽度 174 高度 209
重量(kg) 31.3
奥特多蓄电池OT100-12,12V100AH技术参数:
额定电压:12V
额定容量(10hr):100Ah
外形尺寸:长:328±2mm 宽:173±1mm 高:216±1mm 总高:229±1mm
参考重量:约30.1 Kg(66.37 lbs)
不同放电率实际容量
20小时率:108Ah
10小时率:100Ah
5小时率:86Ah
3小时率:78Ah
1小时率:60Ah
容量与温度的关系(10小时率)
40℃(104℉):103%
25℃(77℉):100%
0℃(32℉):86%
-15℃(5℉):65%
在25℃(77℉)时完全充电的内阻:约4.5mΩ
充电方法(恒压)
循环:最大充电电流为25A
充电电压14.5-15.0V/12V77℉(25℃)
充电温度补偿电压 -24mV/℃
浮充:最大充电电流为25A
充电电压13.6-13.8V/12V77℉(25℃)
充电温度补偿电压 -18mV/℃
奥特多蓄电池厂家
型号 电压 容量(AH) 长(mm) 宽(mm) 高(mm) 总高(mm)
OT1.3-12 12V 1.3AH 96 24 51 56
OT2.2-12 12V 2.2AH 178 35 61 66
OT3.3-12 12V 3.3AH 134 67 60 65
OT4-12 12V 4AH 90 70 102 107
OT7-12 12V 7AH 151 65 94 99
OT12-12 12V 12AH 151 98 95 101
OT17-12 12V 17AH 181 77 167 167
OT24-12 12V 24AH 167 176 125 125
OT33-12 12V 33AH 194 133 171 171
OT38-12 12V 38AH 196 165 176 182
OT55-12 12V 55AH 228 135 207 225
OT65-12 12V 65AH 348 166 175 175
OT75-12 12V 75AH 258 166 207 225
OT80-12 12V 80AH 258 167 209 225
OT100-12 12V 100AH 335 174 209 214
OT120-12 12V 120AH 409 174 234 236
OT150-12 12V 150AH 484 170 242 242
OT200-12 12V 200AH 520 240 219 245
OT250-12 12V 250AH 520 268 220 249
加大攻关力度 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有望成新产业
“我们分析预测,未来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将会快速增长。而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之一,动力电池技术会不断取得突破,产业发展前景无限。”日前,浙商银行董事长沈仁康看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但同时把目光聚焦在了电池的综合回收利用方面。
他表示,新能源汽车不同类型电池产品也不尽相同,如果电池处理不能及早统筹谋划,将会对环境造成巨大影响,同时也会对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为此建议我国新能源汽车电池必须要提前规划和布局,防患于未然,避免资源浪费等现象的发生。
综合回收利用有望成为新产业
统计显示,从2009年到2015年,我国累计生产新能源汽车49.7万辆,尤其是近两年呈爆发式增长。2015年我国生产量突破35万辆,比上年增长4倍,已取代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国和第一大销售市场。按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纯电动汽车和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对动力电池寿命到期后的处理和利用提出新的课题。按照动力电池5年寿命推算,2016年下半年,第一批次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将陆续退役。
沈仁康指出,当前我国车用动力电池与传统3C类电子电器用电池区别很大,其重量体积大、材料种类繁多、电池单体一致性差、安全问题突出及寿命预测评估复杂等特点,使其回收利用难度较大。若不能有效解决,将形成电动汽车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的矛盾。从国际范围看,比利时优美科公司、美国Toxco公司等厂商正在大力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研究,为大规模商业回收进行技术储备。可以预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综合回收利用将会成为我国一个必不可少的新产业。
目前,我国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由于受规模限制,尚未形成完备的回收市场。国内较早从事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的企业有深圳格林美、佛山邦普、衢州三晟等公司。但负极石墨、电解液、隔膜等回收利用有待进一步技术攻关,我国相关部门必须加快这方面的研究与部署。
综合利用面临法律体系欠缺危机
他指出,当前我国动力电池综合回收利用的法规标准支撑尚不完善。车用动力电池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可拆解性设计、外观标识、包装运输、余能检测、梯级利用及回收拆解等方面。虽然我国先后出台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法规,但还未针对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处理的专门立法,缺乏回收利用企业准入条件和管理办法,制约了车用动力电池有效回收利用。
此外,我国车用动力电池回收也没有建立全国性的网络,未建立有效回收模式,市场不规范,表现为多家收购、分散经营,不具规模。电池极易流入个体私营者、零售商、汽车维修店和4S店等非专业回收利用机构,极易造成资源浪费、环境二次污染等问题。
回收处理技术也不成熟。据介绍,我国动力电池研究主要集中在提高其安全性能及使用寿命等方面,而回收利用环节相关技术研发却严重脱节。
他指出,最近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明确了电池生产企业和整车企业(含进口商)以及电池梯级利用企业为回收责任主体。不过,广大消费者关于废旧车用动力电池对环境危害的严重性还认识不足,没有积极主动参与到回收处理过程,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也不够深入到位。
加快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针对发展中的制约问题,沈仁康建议指出,当前相关部门需要加快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建议加快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制定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及管理办法,研究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准入条件,推动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保障车用动力电池得到有效回收利用。
加快信息平台及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车用动力电池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售后维修企业和回收再利用企业统一监管,同时为下一步构建回收制度奠定数据基础。
由于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比较复杂,他还建议国家应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科学研究、技术设备开发和示范推广应用,制定推荐回收利用方法、设备及工艺清单,鼓励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整车企业及回收利用企业联合建立技术研究工作组,促进技术进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选择发展基础较好、技术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市级城市,开展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及回收模式的示范应用,逐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废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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