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是什么项目?具体申请条件和资金补助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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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科技人才团队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科技成果,落户宿州创办公司或与市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人才团队。
宿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申请认定条件:
(一)团队创办的公司注册成立3年以内。
(二)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应在3名以上(含3名),并且原则上每人每年在宿州工作6个月以上。成员间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管理、营销等经验。
(三)科技人才团队持股不能少于公司总股本20%,核心成员均须持股并有现金投入。
(四)科技人才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清晰、质量较高,并在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
(五)科技人才团队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吸引投资能力,股权设立合理,商业模式可行。
宿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申请程序:
(一)发布通知。市科技局根据工作安排在市级网站上发布通知。
(二)材料填报。有意申报的科技人才团队在网站上下载《宿州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书》,按要求填报,并准备相应附件材料。
(三)初审推荐。各县、区科技局,各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科技人才团队初审工作。县、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与科技人才团队签订创业协议,并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进行推荐。
(四)资格审查。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查实查新。
(五)专家评审。市科技局按照相关规定抽取相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组,从科技人才团队质量、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商业计划书、载体支持措施等方面,对申报的科技人才团队进行评审、现场考察,提出当年拟支持的科技人才团队建议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发布认定通知;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宿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扶持:
(一)每年支持的市级科技人才团队,根据不同情况,分A、B、C三类,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等方式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支持。
(二)市扶持资金到位后,项目经评审认定取得重大进展或销售收入、上缴税收增长较快的B、C类科技人才团队,可于次年向市扶持资金出资人(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继续申请市扶持资金支持,经市科技局组织评审确定后执行,单个科技人才团队累计支持zui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省级B、C类科技人才团队,经评审认定后升级为A、B类的,市、县区(园区)各按省扶持资金增资部分的50%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等方式继续给予支持。
(三)凡纳入市政府扶持的市级科技人才团队,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人才团队。
(四)对省政府审定并给予支持的省级科技人才团队,市、县区(园区)各按省扶持资金的50%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等方式继续给予支持。市扶持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研发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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