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政府质量奖评选申报时间倒计时 附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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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凤阳县政府质量奖评选申报正式开始,此次申报时间及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和材料内容盘点如下:

      政策规划和科技项目申报:187 5515 0066 或者0551- 6531 8129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6日至11月26日。

      二、申报对象

      在凤阳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所有社会组织(含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公共服务组织)。

      三、奖项设置

      根据《凤阳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本次获得政府质量奖的组织总数不超过4家,授予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在全县范围内具有显著带动作用的各类组织。获得政府质量奖的组织每家奖励20万元并颁发奖牌。

      四、申报条件

      组织申报政府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三)在提升自主品牌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加快绿色、节能、环保、生态型产品自主品牌建设,促进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四)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县内同行业前列;

      (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六)重视组织文化建设。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政府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安全、能源、质量政策;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近三年有质量、设备、安全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有效投诉;

      4、近三年国家、省、市、县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有质量问题;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五、申报材料

      申报组织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报表。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凤阳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

      (二)组织概述。内容要求详见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从采用的具体方法、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等方面入手,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在3000字以上。

      (四)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组织的经营资格证书,近三年实缴税收证明、销售统计证明、环保证明、安全证明、质量证明、财务报表、获得荣誉证书、有效运行卓越绩效模式的证明文件(绩效案例)等。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清晰、整洁;所有提交材料按A4幅面装订成册。申报组织应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本一份。

      以上就是凤阳县政府质量奖申报内容,更多细则关注小编实时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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