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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玻璃鳞片涂料胶泥高温玻璃鳞片胶泥,是指将具有一定片径和厚度的玻璃鳞片分别与各种耐腐蚀树脂、附料等混合,经专用机械配制而成的胶泥。
欣鑫牌耐温型玻璃鳞片胶泥,是采用专用的耐腐蚀树脂和特殊附料配制而成,从而具有更好的热性,耐温性,是火力电厂烟气脱硫防腐内衬施工的材料。火力发电厂烟气排放温度有时可达到160℃以上,并且经过脱硫装置后形成的SO32-、SO42-根有很强的化学活性和渗透能力,因此,脱硫吸收塔防腐内衬必须具有极好的耐高温性能、耐化学腐
VEGF鳞片胶泥具有优良的耐腐蚀性能,这主要是与胶泥的组成有关。一般情况下,防腐蚀层的防蚀失效主要是树脂基体受到腐蚀,基体树脂首先产生失重、变 色等情况,之后引起材料的鼓泡、分层、剥离或开裂等情况,后防腐蚀层失效,尤其后者,由于渗透等因素,加速了具有腐蚀性的化学介质渗入到防护层的内 部。因此在选择具有良好耐腐蚀性能树脂基体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弱、减缓腐蚀介质或水蒸汽的渗透作用。而VEGF鳞片胶泥比基体树脂能够提供更为 有效的耐腐蚀性能,这主要是因为VEGF玻璃鳞片能够有效的防止腐蚀介质或水蒸汽的物理渗透。
VEGF鳞片胶泥具有较强的抗渗透性是与其的物 料组成有关,一般情况下,VEGF鳞片胶泥含有10%-40%片径不等的玻璃鳞片,胶泥在施工完毕后,扁平型的玻璃鳞片在树脂连续相中呈平行重叠排列,从 而形成致密的防渗层结构。如图3.1所示,腐蚀介质在固化后的胶泥中的渗透必须经过无数条曲折的途径,因此在一定厚度的耐腐蚀层中,腐蚀渗透的距离大大的 ,客观上相当于有效地加了防腐蚀层的厚度。同时,在无玻璃鳞片强情况下,树脂基体连续相中会存在大量的所谓的"缺陷",如微孔、气泡及其它微缝 等,这些缺陷的存在会加速或加快腐蚀介质的渗透,因为一旦介质渗透到这些缺陷中,渗透的速度在的同时,具有腐蚀性的介质的基体连续相的面 积也随之会加大,从而更加速了物理渗透和化学腐蚀,而在VEGF玻璃鳞片胶泥中,由于平行排列的玻璃鳞片能够有效的分割基体树脂连续相中的这些"缺 陷",从而能够有效的腐蚀介质的渗透速度。
玻璃鳞片如何防腐施工?防腐材料怎么施工?
防腐工程施工工序步骤注意事项
1、2640-2004《玻璃鳞片衬里施工技术条件》
2、施工程序 基体检查——基体喷砂处理——底漆涂刷——胶泥涂抹(分两遍涂沫,每层厚度约 1.0mm)——局部FRP加强(阴阳角等部位)——检测及修补验收——面漆涂刷
3、施工条件:
(1)在大风天禁止涂装作业。
(2)在表面上不得进行涂装作业,待涂表面周围温度至少不能低于以上3℃,相对湿度一般不能大于85%。
(3)在气温低于5℃时,鳞片胶泥(涂料)的固化速度明显减慢,一般不进行喷涂作业。
4、注意事项:
(1)施工用具应清洁,每次施工完毕后应清洁干净,以备下次再用。
(2)施工现场应有防雨、露水和灰尘的设施。
(3)严防水和杂物等到掉进涂料内,以免影响涂层的。
(4)施工时应有良好的通用条件,应禁止一切明火,照明应采用低压电源。
(5)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注意施工人员的人身。
(6)涂层在未完全干燥和固化之前,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避免受到雨水和其它的冲洗或人员的践踏。
(7)每道工序施工前,应对防腐蚀的表面进行清扫,必要时应用一遍,以免影响施工的。
(8)防腐蚀涂层施工完成后,涂层层应加以保护,在吊装、运输中尤应小心,避免撞击、敲打和施焊。 本品为了防止涂料溅在皮肤上或眼睛内,施工时应穿工作服和护目镜。操作人员如有头晕、、、呕吐等不适感时,应立即到有新鲜空气的场所休息或送就医。
工厂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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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扬州、南京、徐州、连云港、宿迁、淮安、盐城、泰州、南通、镇江、常州、无锡、苏州。
辽宁省: 沈阳、大连、朝阳、阜新、铁岭、抚顺、本溪、辽阳、鞍山、丹东、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
山东省: 济南、青岛、聊城、德州、东营、淄博、潍坊、烟台、、日照、临沂、枣庄、济宁、泰安、莱芜、滨州、菏泽。
陕西省: 西安、延安、铜川、渭南、咸阳、宝鸡、汉中、榆林、商洛、安康
山西省: 太原、大同、朔州、阳泉、长治、晋城、忻州、吕梁、晋中、临汾、运城。
四川省: 成都 、广元、绵阳、德阳、南充、广安、遂宁、内江、乐山、自贡、泸州、宜宾、攀枝花、巴中、达州、资阳、眉山、雅安。
云南省: 昆明、曲靖、玉溪、丽江、昭通、思茅、临沧、保山。
浙江省: 杭州、宁波 、湖州、嘉兴、舟山、绍兴、衢州、金华、台州、温州、丽水。
安徽: 合肥、宿州、淮北、阜阳、蚌埠、淮南、滁州、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黄山、六安、巢湖、池州、宣城、亳州。
福建省: 厦门、福州、南平、三明、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
甘肃省: 兰州、嘉峪关、金昌、白银、天水、酒泉、庆阳、平凉、定西、陇南。
广东省: 广州、深圳、清远、韶关、河源、梅州、潮州、汕头、揭阳、、惠州、东莞、珠海、中山、江门、佛山、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
贵州省: 贵阳、六盘水、遵义、安顺
河北省 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秦皇岛、邢台、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 。
黑龙江省: 哈尔滨 、齐齐哈尔、黑河、大庆、伊春、鹤岗、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鸡西、牡丹江、绥化。
河南省: 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
湖北省:武汉、十堰、襄樊、荆门、孝感、黄冈、鄂州、黄石、咸宁、荆州、宜昌、随州。
湖南省:长沙、张家界、常德、益阳、岳阳、株洲、湘潭、衡阳、郴州、永州、邵阳、怀化、娄底。
吉林省:长春、吉林市、白城、松原、四平、辽源、通化、白山。
江西省: 南昌、九江、景德镇、鹰潭、新余、萍乡、赣州、上饶、抚州、宜春、吉安。
青海省:西宁、格尔木、德令哈。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桂林、柳州、梧州、贵港、玉林、钦州、北海、防城港、崇左、百色、河池、来宾、贺州。
内自治区: 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通辽、
宁夏自治区: 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
自治区:
自治区: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 喀什、阿克苏
河北省: 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秦皇岛、邢台、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
近年来,在一些城市,随着规划调整和建设发展,不少先建的工业区特别是化工区周围,规划、建设了大量的居住区,严重的甚至隔路而建,形成了居住区包围工业区的局面。 由于居住区和化工区交错分布,不仅让居民深受环境污染之苦,更存在巨大的隐患。此外,随之而来的投诉,特别是涉气投诉急剧增加,成为环境监察和信访调处中为头疼的问题。 从污染和环境监管的角度看,由于区内企业众多以及废气传输的特性,有时候很难确定污染的来源,存在单个企业监测结果达标,但叠加后区内大气整体超标的情况。 此外,由于我国现行空气质量标准偏低和缺失,存在某一区域大气即使达标,但仍有可能造成人体不适的情况;还由于部分企业出于降低运行成本以及缺乏责任心,废气治理设施不能保证正常运转且难以监测;更由于废气的飘散性和难控性特点,加之目前国内废气的治理手段单一、技术不高,使得目前部分居住区和化工区的距离即使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仍有可能因气压、风向等因素受到影响。 但是,造成上述问题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立法的漏洞。《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这样定义环境影响评价存在一定问题。对于工业区建在先、居住区建在后的情况而言,只考察作为污染源的居住区建设中和建成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但并未反过来考察周边环境对居住区的宜居性存在的影响。即不对规划和建设项目本身的选址是否恰当予以评价,不对位于不同环境中的规划和建设项目提出特殊的防护要求。 这样一来,居住者应享有宁静、舒适环境的权利容易被漠视,终导致居住区包围工业区,老百姓深受其害、投诉不断,环保部门疲于应付、左右为难,后企业只好搬迁。 此问题的严重性,环境保护部早有认识,并在《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中要求:对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科学论证项目的环境影响和选址的合理性,注意周边环境问题对拟建项目的影响,在环评文件和批复中,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在工业开发区、工业企业影响范围内及可能危害群众健康的区域内不得审批新、扩建居民住宅项目。以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投诉纠纷。用心可谓良苦。 但是,由于此《通知》既非法律、法规,也非部门规章,仅是环境保护部的一个规范性文件,效力偏低。而且,此《通知》的规定过于原则,如,怎么科学论证选址的合理性?怎么注意周边环境的影响?界定可能危害群众健康的污染因子有哪些、标准是什么? 特别是化工区周围,污染因子特殊而复杂,现场监测和在线监控的难度都很大。据调查发现,各地环保部门对此《通知》有不同理解,主要问题是无法约束其他部门和地方,执行的效果并不如人意。 因此,要从源头和根本上解决问题,应从尽快完善立法漏洞,以法定的形式确立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双向环评制度入手,可依次考虑以下方案: ,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或由地方性法规先行尝试,确立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建设项目)的双向环评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这个漏洞已经存在,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因为立法漏洞带来的问题,就是在国家立法的层面上进行修订。当然,修法并非易事。因此,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先行确立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建设项目)的双向环评制度。 具体可以这样规定:在对居住、文化、教育、办公、卫生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或环境敏感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环保部门应增加周边环境对这一区域自身影响的评价,审查此项目建成后能否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并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数据和检测结果,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第二,以部门规章或规章的形式,对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建设项目)环境适宜性的预评定和验收评定作出具体规定。 在法律修订或地方性立法无法马上付诸实施的情况下,或即使已经通过法律修订或地方性立法的形式确立了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建设项目)的双向环评制度,但具体怎么执行,执行什么标准,环境保护部或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可以部门规章或规章的形式,制订更加具体、更具可操作性的配套办法。 在这方面,重庆市已经先行先试,出台了《重庆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居住环境适宜性评定暂行办法》。根据此《办法》,在环评阶段,环保部门要对拟建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居住环境适宜性进行预评定;在竣工环保验收阶段,要对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居住环境适宜性进行验收评定。 与现行的环评制度相比,此《办法》除强调项目建设中、建好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还强化了周边环境对拟建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影响。《办法》也是对环办〔2008〕70号《通知》相关要求的落实和细化,可供各地参考。 第三,在既无法律、法规确立双向环评制度,又无规章细化环境适宜性预评定和验收评定的情况下,地方环保部门要主动作为。 地方环保部门应该明白:如果事前不主动,事后只会更被动。因此,要主动向提出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在规划的编制和控制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努力从源头上避免布局的不合理;在受理和审批环境敏感区或环境敏感建设项目的环评时,应利用环境监测上的技术优势,主动增加周边环境对该区域环境适宜性影响的评价,对选址敏感、影响面大、群众可能反应强烈或周边环境可能危害群众健康的项目,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向汇报,阐述利弊得失,以达成共识,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