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名称:上海厚能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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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参数:
额定工作电压:AC220V,DC24V,DC216V
输出电压: AC220V,DC24V,DC216V
负载功率:小于3KW
工作频率:50HZ
绝缘耐压:1000V
通讯接口:RS485
环境温度:-10-35℃
环境湿度:≤90%
智能逃生疏散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急照明配电箱、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和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及线路组成。
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的连线可采用4、2线制。
通信系统可靠性高,抗干扰能力强。供电线路和通讯线路可同管敷设。
系统24小时不间断的对终端设备(包括电源、分配电(分控制器)、灯具等)进行巡检监控,每个终端设备应有独立的地址编码。系统内任一灯具发生故障时,主机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报出灯具故障状态,声报警可手动消除,系统内所有设备故障排除后,光报警才自动消除。
系统具备监视消防应急标志灯及系统本身的工作状态、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位置信号,根据疏散通道情况,自动形成最佳疏散路线、驱动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动态指示安全出口方向等功能。
系统可以与主流报警器无缝对接的能力。
一般规定
10.1.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要求进行资料核查,并填写相关记录。
10.1.2 工程验收应符合本节要求,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10.1.3 系统的验收应符合下列一般规定。
1 系统中各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系统中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照明灯、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控制器及相关设备的的接线、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应符合要求,系统内各类设备的接线中不应有影响应急功能的开关。
3 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工程各场所的照度应符合本规范3.2条要求。
检查数量: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全数检查;标志灯和照明灯每个规格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查,实际安装数量超过5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取、但不少于5台。
检查方法:目测,操作检查、照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