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4.3 危险化学品和有毒物质应正确标识并:
i. 仅根据制造商的说明使用;
ii. 受到管控,以防止污染或对原材料和包装材料、在制品、成品或产品接触面造成危害;
iii. 使用后放回适当的储藏区域;以及
iv. 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
11.6.4.4 用于持续对水消毒、作为加工助剂或用于紧急清洁食品加工设备和食品接触区表面的化学品日常供应,可储藏
在加工区内或附近,前提是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入化学储藏设施。
11.6.4.5 处理危险化学品和有毒物质(包括农药和清洁化学品)的人员:
i. 应接受危险化学品和有毒物质的储存、处理和使用方面的培训;
ii. 获得急救设备和人员防护装备;以及
iii. 确保遵守适当的标识、存放、使用、处置和清洁要求。
11.6.4.6 场所应按照要求处置空的、过期和未使用的化学品、农药、有毒物质和容器,并确保主要容器:
i. 未重复使用;
ii. 在统一收集前分开并妥善存放;以及
iii. 由已批准的供应商处置。
11.6.4.7 在发生危险溢漏时,场所应:
i. 备有溢漏清理作业指导书,以确保溢漏得到妥善控制;以及
ii. 配备个人防护装备、泄露处理装置和清洁设备
11.6.5 装载、运输和卸载规范
11.6.5.1 食品装载、运输和卸载期间应用的规范应形成书面文件并遵照实施,且其设计可以保持适当的仓储条件和产品
完整性。食品应在适合防止交叉污染的条件下装载、运输和卸载。
11.6.5.2 用于在场所内和从场所运输食品的车辆(例如卡车/厢型车/货柜车)应在装货前进行检查,以确保其清洁、维护
良好、适合预期目的,且不存在可能对产品造成不良影响的气味或其他条件。
11.6.5.3 车辆(例如卡车/厢型车/货柜)应使用密封条或其他商定的可接受装置或系统,防止货物的安全性被篡改。
11.6.5.4 装卸货平台的设计应确保能在装卸过程中保护产品。装载规范应设计成尽可能减少产品在有害条件下的不必要
暴露,以保持装载和运输期间产品和包装的完整性。
11.6.5.5 冷藏装置应将产品保持在要求的温度。应在装货前设置、检查和记录该装置的温度设置,并应在适当的装货期
间定期记录产品温度。
11.6.5.6 冷藏装置应始终运行,并在运输过程中定期检查装置运行、门密封和储藏温度。
11.6.5.7 车辆运到时,应在开门之前检查记录食品运输车辆冷藏装置的储藏温度设置和运行温度。卸载应快速完成,产
品温度应在卸载开始时和卸载期间定期记录。
11.6.5.8 卸载规范应要求尽可能减少产品在有害条件下的不必要暴露,以保持产品和包装的完整性。